摘要:校园安全责任体系,主要涵盖落实以学校主要负责人(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为源头的全员安全管理各项职责清单,以及与校园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的动态责任考核机制的运行体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出发点,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目标,紧紧围绕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现状进行了梳理,对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责任体系,筑牢校园安全防线进行了深入思考。
关键词:校园安全,安全责任制,安全责任体系
一、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现状
目前,各高校能够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师生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尤其是山东省各高校的安全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不断加强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高校安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取得了长足发展,有些高校已基本建立“安委会—专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二级部门—基层组织—区域责任人”五级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安全管理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尤其在意识形态工作、实验室管理、学生心理健康、网络信息、消防安全等专项安全管理领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责任体系,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面对新时代推进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面对广大师生对育人环境的新需求,面对校园安全隐患类型多样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涵盖内容多样化、在校人员数量和结构多样化、安全工作责任主体多样化等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新特征、新挑战,我们的安全责任体系仍需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二、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下全员安全责任制难落实,“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建立的完整性还不够,责任体系建设的针对性和可实践性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
(一)责任界限不清晰。个别部门和人员思想观念尚未转变,认为只有少数人承担安全责任,安全就是安全部门的事,安全就是安全管理人员的事。有的二级学院党政一把手对自身岗位安全责任不明确,甚至把分管副职确定为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些部门的责任制建设还流于形式,或只是一个框架,有的确定了责任人却没有相对应的职责,没有真正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安全职责不能全覆盖,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有些部门、岗位存在安全职责的真空地带,不知道自身需要履行哪些安全职责。比如对学生末端安全管理的责任制还不够明晰,辅导员与班主任间的责任还不够明确,责任不落地、落地不实的问题还较为突出。
究其责任不清、责任覆盖不到位的原因,主要还在于各级,尤其是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划分混乱,整体的安全责任分解不到位,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管理的分目标树立不清晰不明确,全局安全管理工作一旦落实起来,部门之间要么互相推诿扯皮,推脱责任,要么互相“绊脚”,重复工作,浪费资源,降低效率,最终使得全员安全责任制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落实。
(二)责任内容不完善。存在主要责任人安全职责不是依法建立,或主要负责人根本不知道法定的安全职责内容,甚至不知道如何确定安全责任人的问题。在调研中发现,有些部门的所谓安全责任人不是法定责任人,有的部门安全管理人是由党政主官随意指定,而不是按照法规要求确认。
究其以上原因,主要还是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不到位造成的。“一岗双责”是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内在要求,部分部门、岗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较淡薄,对“一岗双责”的责任认识不到位,“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了解不够透彻,有的甚至无视“一岗双责”要求,不能做到发现、正视自身岗位上的安全职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成为了全员安全责任制落实的思想障碍。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的前提是各级各部门、各岗位能够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根据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各守其责,各自实现自身岗位上安全管理的分目标,最终实现安全管理的总目标。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中,出现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在实际履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过程中,搞形式主义,搞“面子工程”,重“痕迹”不重“成绩”,用资料落实安全管理,用照片表达职责履行,缺乏真抓实干。另外,安全监督、考核机制的执行不力,追责问责、提醒通报制度的不健全,也使得全员安全责任制有名无实,成表面文章。
究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原因,是政治站位还不高,缺乏“四个意识”,缺乏政治敏锐度,缺乏对自己的高标准、严要求,对岗位的安全职责庸懒散漫正是形式主义危害性的显现。安全管理不是安全主管部门一个部门的事,人人管安全、处处管安全,这个意识首先要树立起来。管人员的要做好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物资的,要管物资质量是否合乎相关标准,做好日常监督,防止不合格物资造成的人身财物损失等等。各个部门、岗位有自身的本职工作与责任,在履行自身职责的同时,履行安全责任,这才是“一岗双责”言之所在,才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所在。
三、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责任制是抓安全工作的灵魂,没有责任心、不落实责任制,安全稳定的阵地就会失守。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是否完备、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安全管理效能。目前,部分高校还没能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全员安全责任网络格局,我们应当全面清理并落实以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源头的全员安全责任制的各项职责清单,形成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的动态责任考核机制。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建设一个科学完备的安全责任体系,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强化安全责任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长期以来的工作实践,我们习惯于把安全作为一项普通工作交由安全部门管理,往往造成职责“监”“管”不分,在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的新形势要求下,传统的思想认识与思维方式将成为阻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的桎梏,安全问题首先应当被当做重大的政治问题来看待。将安全问题归作政治问题,不是上纲上线,不是扣高帽子,是明确安全问题的重要地位,是给全体人员敲响振聋发聩的警钟。我们要从“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抓好安全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国家、个人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树立安全的政治意识,以安全作为管理的核心,以防范与化解安全风险、保证全面安全为大局,向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的安全管理标准看齐,贯彻各级安全管理要求,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实打通安全管理的最后一公里,这其中的关键一招在于建立健全并严格贯彻落实全员安全责任制。
(二)制定覆盖全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强化组织保障
制定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是学校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位职工,必须建立横到部门,包括学校党委行政各职能处室、党群团组织、二级教学单位、科研院所和后勤服务部门;纵到人员,涵盖上至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下至普通管理、教学、教辅和工勤一线员工,权责清晰、职能明确的完整责任体系。在组织架构中,应明确安全工作的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指定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业务牵头部门。各部门要相应设置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并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整合,形成一个健全的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原则就是覆盖所有部门,所有人员,一个都不能少。最终形成党委班子统责,党政主要领导负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责,人人都担责的良好氛围和校园安全责任体系。为促进学校整体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重要的保障和支撑作用。
(三)编制责任明确的安全责任清单,提高责任意识
安全职责分为法定职责和自定职责。法定职责也就是安全生产法以及地方的一些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自定职责就是根据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为有效管控危险源及安全风险,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己设定的安全职责。这个要求就是法律法规的法定安全职责必须要有,再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增加或者设定安全职责。
编制安全责任清单,首先要确保安全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全员覆盖、可操作性强。清单上的每个职责都应该是具体的、可验证的和可追溯的。这样可以让所有人都清楚自己的职责以及如何履行这些职责。其次,制定执行标准。制定实际执行标准对于确保安全责任清单有效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负责人和员工都应该知道他们需要做什么,以及如何做。这样可以保证所有人在执行职责时都有一个共同的标准。最后,需要进行培训和宣传。为所有的职责提供明确的培训,并促进部门和人员对相关问题的讨论。建立一个责任清单问题反馈机制并针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
要抓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落实要求,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工作承担相应职责。既要落实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工作委员会,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提升安全管理力量,也要落实好安全管理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学校、安全主管部门、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管理尽责情况,确保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健全部门联动机制,提高联合保障能力
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设和健康运行,离不开相关单位的协调联动,尤其针对安全工作的棘手性、突发性问题,一些应急问题的解决完全靠计划性、预见性是难以完成的,无论是考核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的更新完善、可靠的技术保障、宣传教育培训的成效,还是安全管理队伍的建设、应急措施的落实等方面都需要多部门的响应联动。要不断建立健全完善安全联动机制,首先要做好内部联动,把包括纪检监察机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工作部、教务处、校园建设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校医院等部门相关联动职责进一步细化。要严格落实定期召开安全稳定部署会、安全分析会等研判会商会议制度,要形成联合检查、配合处置突发事件、督促整改落实等协同机制,不断提高内部联动凝聚力;其次要做好内外联动,安全管理部门要创新“请进来、走出去”工作思路,积极对接驻地公安、消防、国安、市场监管、网信、住建等职能部门,为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应急处突等工作铸就金钟罩,形成内外联动保障合力。
(五)开展安全责任制考核,完善责任唤醒机制
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监管制度不能缺失。要落实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机制,层层签订就是下一级跟上一级签订,比如学院负责人跟学校安全管理人,教职工跟院、系负责人,租赁方责任人跟主管方责任人;要开展安全责任制考核,包括制定全员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分不同岗位,按照每月、每季度、每年的频次,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和惩戒;要建立安全提醒、安全通报制度,要根据问题及隐患情况,及时发送提醒告知书或通报。
要用好考核唤醒机制,就要明确考核分工和考核内容及目的。一是要制定可行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分工,由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全员安全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监督全员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落实,其他部门参与,配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二是要明确考核内容和目的,既要考核分管负责人是否把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也要考核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否同检查、同督促,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职责;既要考核各岗位人员是否落实相关职责,落实相关安全规程,也要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的安全奖惩的重要依据,以强有力的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安全责任越抓越严、越抓越实。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第二次修订)
2.《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09年版,教育部)
《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019年山东省政府颁布)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
3.《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2017年1月印发, 教育部办公厅)
《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2023年印发,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