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会的历史沿革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的前身,是于1989年3月28日成立的山东省高等学校保卫工作研究会。1991年,山东高校保卫工作研究会与省内高等教育系统的其他社会团体一同转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的下设分支机构,更名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2016年5月,我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的有关规定,由原山东高教保卫学会8个理事长高校(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烟台大学、曲阜师范大学)为发起单位,向民政厅申请“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登记。经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民政厅审核批准,2017年5月16日,我会正式更名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成为独立法人社团。
二、本会的属性
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保卫协会是全省高校安保组织自愿参加的以研究和推动高等学校安保工作为主要任务的行业性、专业性、学术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三、本会的隶属关系
本会依照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各项活动,接受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和山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国家安全厅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保卫学专业委员会(后简称全国学会)的业务指导。
四、本会的宗旨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组织全省高校安保组织和安保工作者,开展高校安保理论研究,交流高校安保工作经验,推动高校安保工作创新,为促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维护高校安全稳定,保障高等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
五、本会的yd12300云顶线路的业务范围
(一) 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高校安保工作实践,探索高校安保工作规律,开展高校安保理论研究,总结高校安保工作经验,促进高校安保科学发展。
(二) 介绍国内外高校安保管理研究的新动向、新理论、新成果和安保工作实践的新经验,普及和推广高校安保科学知识。
(三) 推动高校安保理论研究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单位会员之间及其与兄弟省市高校,国外、境外高校开展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活动,学习和借鉴有益经验,改进和完善高校安保工作。
(四) 组织开展高校安保干部业务培训,普及、传播安保科学知识,提高高校安保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 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文化宣传,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维稳意识,推动安全文明校园建设。
(六) 积极推进高校科技创安建设,推介安防新理念、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借助科技力量,不断提升高校安全防范、安全管理、安全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七) 编辑高校安全管理的信息资料,出版高校安保理论研究书刊,为单位会员开展学术研究和改进安保工作服务。
(八) 主动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信息统计及高校安保工作评价等工作,为领导机关当好参谋助手。接受领导机关下达的研究课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
(九) 反映会员的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六、本会的会员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包括外省高校在山东省开设的校区或分校及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的安保组织及相关机构可成为本会单位会员。
本会现有148个高校单位会员。在全省现有普通高校中,公办本科院校入会占比100%(不含筹建中的康复大学),二级学院入会占比80%,民办本科院校入会占比77%,他省大学分校入会占比75%;民办职业本科院校入会占比100%;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入会占比88%,民办高职高专院校入会占比31%。目前,我会是全国各省市高教安保学会/协会中单位会员最多的省级社团之一。
七、本会主要活动
(一)会员大会暨学术年会
通常于每年三月下旬(全国两会结束后)召开。主要内容:协会年度工作报告,上级机关(教育厅、公安厅、国家安全厅、民政厅)领导讲话,专家讲座、高校安保学术交流和工作交流等。
(二)全省高校保卫干部培训
每年暑期举办。主要内容:根据当前形势和高校安保工作需求,开展维稳、消防、安防、交通、安全教育、反恐应急、国家安全等专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授课,安排有关高校作经验交流或到高校参观学习,不断提高高校保卫干部的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安全保卫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和安防新技术、新产品推介会
不定期在有关高校举办。主要内容:推广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介高校科技创安的新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推动高校安全稳定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四)片区会议
通常安排在每年年初寒假前后召开。内容:传达有关会议精神、讨论年度会员大会拟议事项,交流工作经验,到会议承办高校参观学习,增进会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
(五)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优秀成果评选
每两年组织全省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促进高校安全保卫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六)组织参加全国学会举办的全国高校保卫处长培训
每年两期(通常安排在暑期和年末)。
(七)组织参加全国学会课题申报和有关学术活动
每年或隔年开展。
(八)适时组织开展其他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