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收到不少市民朋友们私信问
到底什么是“两卡”犯罪?
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为什么被封?
“断卡”就是斩断“两卡”(银行卡、手机卡)开办贩卖产业链,从而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
非法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相关违法犯罪活动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犯罪链条呈现产业化,催生出许多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群发或拨打骚扰诈骗电话等灰色产业。并且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越来越专业化、隐蔽化,窝点打击难度大,涉案金额越来越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
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
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采取综合措施,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切实遏制电信诈骗犯罪蔓延趋势,有效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链。
1.手机卡方面:既包括我们平常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2.银行卡方面: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既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断卡”行动
主要采取打击、整治、惩戒三大举措
打击谁?
打击的是“两卡”买卖链条上的
所 有 人
在各类qq群、微信群等发布收购手机卡、银行卡信息,与开卡团伙交易,支付费用后收取手机卡、银行卡,交给收卡团伙的人员。
发布信息招募(同城)带队团伙,接收各带队团伙的手机卡及银行卡后,送交贩卡团伙的人员。
发布信息寻找收卡团伙,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1.《刑法》第287条规定,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做出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对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给犯罪分子使用,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情节严重,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身份证遗失等情况,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被人冒充办理银行卡、电话卡,而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个人名下一张银行卡涉案,
5年内不能开新户,
禁用手机支付,
买个菜只能给现金,
所有业务都得去柜台办;
同时计入征信,
基本告别信用卡和房贷!!!!
凡是与你身份证登记的任何银行卡、手机卡都要保护好,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诈骗、有可能你就会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如果你名下有不知情的银行卡、手机卡开通,请及时去销户。
有以下情形的,大家就要警惕了:
各种微信群、qq群等通道发布业绩冲刺任务,以开通抖音、微信等互联网账号需要的,邀请大家开卡,并予以50-100现金返还的;
用身份证办张银行卡出售,就能赚100-300现金的;